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给城管送水遭恶评——谁之错?

发布: 2008-5-09 08:47 | 作者: 刘海明 | 来源: 红网 | 查看: 15次

         五一劳动节当天,深圳网友“柳的妞”自发组织了“我给交警送瓶水”的爱心公益活动。送水对象初定为交警,后来看到城管、环卫工人也在执勤,网友们就给他们都送了水。

结果遭到不少网友的谩骂和恶评。5月4日,送水女网友不堪网上评论的压力,连相恋七年的男友也因此分手。(新华网5月6日)
  
  人们常说,“善有善报”,鲜见有质疑这个论断的。但从这件事情看来,特定条件下,这句话并非绝对真理。“送水”活动在网上的1.5万多条回复中,赞成的连零头的一半都不到。据说几近崩溃的“柳的妞”,其QQ签名已改成“从此不再做一个善良的人”。人们不禁要问,“柳的妞”的遭遇,到底是谁的错?
  
  人有没有原罪,只有宗教意义上的那个上帝知道。某个职能部门有没有原罪,人民群众是真正的“上帝”,最有发言权,因为民意指数的高低,是评判一个部门职业道德、社会信誉度和公信力的重要指标。有的部门,也许没有“原罪”,但它平常的所作所为造成的“本罪”,同样会遭致报应,甚至殃及无辜。“柳的妞”们的遭遇,以及她本人被男友抛弃的打击,更印证了这一点。
  
  有人说,网上的言论过于暴力。言外之意,指责网络舆论对善举大不敬了。其实,只要浏览一下具体的帖子,很快将否认这个看法。“给环卫一线工人送水绝对没意见,给交通协勤员送水绝对没人骂你。你屁颠屁颠跑去给城管送水就是你的不对了!城管渴了可以去地摊卖雪糕的老大娘那里‘买’,城管饿了可以去街边小摊‘吃’。你这样屁颠屁颠送上门人家城管不习惯的!”这个留言很具代表性。由此可见,如果“柳的妞”们发起的“我给交警送瓶水”活动,除了给交警和环卫工人送水,而没有“慰劳”街头的城管,也许这项活动收到的社会效果可能是正面的。因为“柳的妞”们的画蛇添足,最终使这项活动的社会反响发生了逆转。
  
  “柳的妞”们关注节日期间继续坚守工作岗位的群体,是爱心的表现。可以毫不夸张地说,像这样能关注他人的人,正是我们这个社会所需要的。也许,她们的做法有作秀的成分在内(恕我直言,尽管这只是猜测)。即便是作秀,也能感动一线的交警和扫路的环卫工人。所以,她们的举止遭到恶评,错不在送水的“柳的妞”。难怪有人感慨:“城管是猛于虎有余啊,只要有牵连的人也难逃厄运。”
  
  那么,剩下的只有一种可能是,是接受馈赠的饮水人了。并且,网友们将目标集中在城管部门,而不是有限的几个喝水的城管队员。这才是问题的要害所在。若来个全国城市居民的民意普查,调查哪个职能部门的口碑最不好,形象最差,十有八九是城管部门。这怪不得民众偏见,而是人们见到的城管和媒体上报道的城管太一致了,也至于“城管”二字具有了“黑势力”的含义。所以,我觉得“柳的妞”的遭遇,最该检讨的不是“柳的妞”本人,以及她的伙伴们,而是全国的城管局局长和市长们,扪心自问城管的存在,究竟是触怒了上帝的原罪还是欺负了老百姓的本罪惹的祸。如果是自身不正祸及了“柳的妞”,那就不是“声援”柳的妞,而是以部门或行业的名义,向民众道歉了。
  
  的确,网民、柳的妞和城管三者之间,都该反思一下:城管喝水,殃及民女,是谁的悲哀?
[稿源:红网]
[作者:刘海明]

TAG: 城管 交警 网友 深圳 五一劳动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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